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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屡犯不改 监牢大门请进
莆田一男子两次酒驾被判拘役并处罚金
【发布日期:2019-08-22】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核心导读:酒后驾车连撞两车,在驾驶证吊销、被取保候审期间居然再犯酒驾。近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谢某危险驾驶案,经城厢区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二十日,并处罚金四千元。
  被告人谢某,莆田籍男子,在广州做生意,2018年10月中旬,谢某和朋友吃饭喝酒,后驾车回家被公安机关设岗查获。经鉴定谢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5.75mg/100ml,属醉酒。谢某被抓获后对自己酒驾行为供认不讳,当问及是否有其他违法犯罪时,谢某再三否认。原本是一件简单的危险驾驶案件,当公安查询违法犯罪记录时,发现谢某在广州因涉嫌危险驾驶罪,驾照已经被吊销,正在被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下危险驾驶罪,后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将被告人谢某逮捕。
  经查,同年5月,谢某在广州参加朋友的满月酒,喝完酒宴后驾车回住处时,因接连撞上路边停靠的车辆,造成三辆轿车不同程度的损坏,被广州民警抓获,经鉴定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2.44mg/100ml,属醉酒。
  检察官说明,在醉驾后驾驶证已被吊销的情况下,在取保候审期间仍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被从重处罚。目前,谢某已在看守所服刑。
  晚报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徐晋雄 王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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