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平安莆田
被点击18万次 获利3万多元
莆田三男子因在微信传播黄色淫秽小说牟利获刑
【发布日期:2019-08-15】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李丽琴 沈莉莉】

  核心导读:三个好朋友原本好好地做着微商,意外得知利用微信发黄色链接点击的人多就能赚钱,于是合伙开起工作室,专业通过微信传播黄色淫秽小说链接的勾当,一个出资出设备,一个找黄色网站找链接,一个负责发到各个微信群里,工作室运营一个多月后,终究东窗事发。近日,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将其中一被告人黄某提起公诉。
  “我了解过了在微信里发一发黄色小说链接,只要点的人多就能按点击率赚钱啊!我电脑和微信群都多,一起来搞一搞怎么样。”2018年8月初,黄某叫上林某、李某(均另案处理)到工作室喝茶,谋划其发黄色小说链接赚钱的活儿,三人一拍即合,商量由黄某出资、提供电脑、微信群、由李某找上家提供黄色小说链接,再由林某操作发送到各个微信群里,分红比例按4:3:3,因黄某出资所以拿了大头。李某通过互联网搜索引擎一搜发现不少这种“动手发一发,坐着等钱收”的小广告,内容就是通过黄色小说链接用点击率牟利,找到了上家小张(另案处理),与小张约定好按行情价以客户点击查看黄色小说链接按照每条0.2元赚取报酬。之后小张将三部黄色小说链接发给李某,再由林某发到各个微信群里,每日由李某通过数据统计工具统计点击率。案发后,经鉴定,黄某等人所发的三部黄色小说为淫秽电子信息;经调取CNZZ后台统计黄某等人传播的黄色淫秽小说链接的实际被点击数共计18万次,情节严重,黄某、李某、林某三人共从中获利三万六千元左右。
  黄某等人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不同于传统的方式,且以牟利为目的,其社会危害性更大且犯罪手段隐蔽,是一种新的传播方式。故被告人黄某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获刑,情节严重,经城厢区法院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