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导读:冲动是魔鬼,冲动也必将受到严惩。本案中,因为交纳房租问题产生纠纷,持菜刀将房东砍伤,最终为自己野蛮的行行付出沉重的代价。日前,秀屿区人民检察院批捕了这样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来莆务工的江西省抚州市男子尧某发,于2018年9月承租了被害人陈某銮位于秀屿区笏石镇北埔村的房子。2019年4月8日19时许,因尧某发经常不及时交纳房租,陈某銮就找尧某发说让他搬走,不想继续租给他,尧某发不肯,向陈某銮抱怨电费太贵,并提出要先退还押金才肯搬走,双方发生言语争执。尧某发当时喝了酒很生气,就手持一把菜刀追砍陈某銮,追到后朝陈某銮的鼻子处砍了一刀,要砍第二刀时被人劝阻,砍到陈某銮的肩膀处,后逃离现场。经鉴定,陈某銮的损伤程度属于轻伤二级。 秀屿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尧某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