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坚决打击贩卖人体组织和尸体行为
【发布日期:2011-08-10】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据新华社电 针对日前有报道称中国使用死婴制成的“人肉胶囊”流入韩国市场,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9日表示,卫生部对此事高度重视,已责成吉林省卫生厅立即开展调查。他强调,卫生部坚决打击贩卖人体组织和尸体的行为。 邓海华说,我国对于婴儿遗体、胎儿遗体以及胎盘的管理和处置都有严格规定。医疗机构必须将婴儿遗体、胎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范畴,依照我国《殡葬管理条例》进行妥善处置,严禁将婴儿遗体、胎儿遗体按照医疗废弃物进行处理。根据《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严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患者尸体的买卖和各种经营性的活动。我们严格规定,任何人、单位不得买卖胎盘,对可能造成传染性疾病的胎盘,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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