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时事
从今年建军节起启用新式勋章、奖章、纪念章
【发布日期:2011-07-2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据新华社电 经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批准,解放军总政治部日前发出通知,从2011年8月1日起,全军正式启用新式勋章、奖章、纪念章及奖励证书。
    总政治部根据《纪律条令》有关规定,设计制作了一、二级英雄模范勋章和国防服役、卫国戍边、献身国防、和平使命、执行作战和重大任务等纪念章,重新设计制作了一、二、三等功奖章和奖励证书,近日陆续下发部队。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和政治机关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有关政策规定,掌握证章颁发范围、程序和管理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颁发、使用和管理工作。要结合纪念建军84周年开展专题教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讲,使官兵普遍了解证章的种类样式,理解内涵意义,熟知标准条件。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和激励广大官兵自觉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为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加快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通知还对新式勋章、奖章、纪念章的颁发对象、颁发时机、佩带办法以及证章管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