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陈国孟 黄建焰)日前,仙游县鲤南镇纪委组织镇机关党员干部和17个村居主干在《关于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招生纪律的提醒函》上签字背书,承诺要带头遵守招生纪律,绝不利用职权影响干扰学校正常招生,保障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公正。 作为仙游县配套设施日臻完善的新城区,鲤南镇辖区内鲤南中心小学、仙游一中永鸿校区等10多所社会关注度高的中小学,今年的初招、中招等中小学招生工作眼下如火如荼开展。在备受各方关注中,因地理优势、师资优质等教育资源突出,吸引大量普及区外的外乡镇生源和农民工子女争先涌入报名就读,导致拉关系、找人情现象层出不穷,难免影响了这些学校正常的招生工作。可招生工作是社会焦点与热点问题,一旦任凭因干部插手而出任何偏差,必然影响公平正义,必须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据此,该镇纪委要求镇全体干部职工、各村(居)主干,自觉遵守上级纪委对招生工作的纪律要求,不得为亲朋好友的子女就学问题向本辖区内的各中、小学找关系、托人情、搞特殊照顾,不得给各中小学领导施加压力,一经查实,坚决予以问责、曝光,并组织镇干部、村居主干逐一在《提醒函》上签字背书,提醒镇村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招生纪律,把好人情关、金钱关,不可在形形色色的诱惑中丧失纪律,迷失自我,彻底杜绝不廉洁行为。此外,该镇纪委还要求辖区各学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按章办事,特别是校级领导更要提高大局意识和自律意识,提升抗压能力,增强为民服务思想,积极主动作为,不能因纪律威严而降低服务质量,不能因制度高压而当“甩手掌柜”。 据介绍,“遵守招生纪律”提醒函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招生纪律,不得批条子,搞特殊照顾;有关机关单位不得利用职权影响干扰正常招生;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严格核定招生计划,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实行“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