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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食药监局执法人员查处一不合格水产品
【发布日期:2016-03-07】 【来源:】 【阅读:次】【作者:通讯员 陈晓伟】

    晚报讯 近日,为保障群众食品消费安全,荔城食药监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餐饮服务单位水产品花蛤进行抽检。经抽检发现,该水产品的氯霉素、呋喃西林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和农业部公告第560号的要求,为不合格水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2号)第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经营药残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水产品的行为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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