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林翰 通讯员 陈晓霞 林宇)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荔城分局对辖区一冷冻食品店正在经营的630斤标签不符合规定进口肉制品当场采取封存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据介绍,该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镇海街道丰美路某冷冻食品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正在销售的冷冻进口食品“牛肉”、“牛鞭”外包装上没有中文标签标识,现场共有上述两种产品630斤,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进口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封存,防止流向市场。 该局执法人员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如果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进口。” 采访中,荔城食药监部门办事人员希望通过晚报一角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进口预包装食品时一定要谨慎,要认准中文标识,若是发现进口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或中文标签内容含糊不清,可拨打12331投诉电话或直接向辖区食药监所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