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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都卖了 饲料钱咋不还
涵江一养猪户欠饲料款不还“跑路”,警法联手促还钱
【发布日期:2015-01-30】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钟丽秀】

    1月28日早上八点整,涵江法院执行局吴元阳法官接到来自萩芦派出所的一通电话后,脸色露出久违的笑容:这回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唐某升,在法院苦寻半年无果后终于现身了,这一次,你还赖得脱吗? 

 

款未付  猪没了 人跑了

 

    刘某铸在萩芦镇上开饲料店,经人介绍认识了同镇开养猪场的唐某升。2011年3月10日,双方签订了饲料销售协议书,双方约定发货及付款方式等。之后,刘某铸按协议多批次销售饲料给唐某升,唐某升均有签收。至2012年12月,刘某铸结算货款,发现唐某升已欠货款52768元,于是专门去唐某升所在养猪场催收货款。唐某升信誓旦旦地说:“猪还未卖出去,先还你9000元,等年底猪卖出去了一定还款。要是年底未还款,你就来拉猪吧!”刘某铸放心地回去,心想“至少还有猪和猪场在嘛”。
    临近2012年年关,刘某铸见唐某升迟迟不来还货款,便再次前往其养猪场,发现猪没了,房子也空了,唐某升也没有在。于是刘某铸托朋友找,去他家里找,然而此后始终没有唐某升的踪迹,原来唐某升四处借钱,经常换电话,年关卖完猪就跑路了。
    随后,刘某铸苦寻唐某升踪迹无果,故将唐某升起诉至涵江法院。该院判决唐某升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刘某铸货款43768元,并支付该款自2014年6月25日起至确定还款之日止的利息。

 

 

分期还款  说了不做  继续“跑路”

 

 

    刘某铸于2014年8月22日向涵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送达执行通知书时,发现被执行人唐某升的养猪场地是租来的,无法进行查封,且其已变卖家中所有财产“跑路”了。于是,执行员将唐某升纳入失信名单。2014年中秋节前,唐某升欲乘坐动车从深圳回莆田,但因失信未能如愿,故致电给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分期偿还货款及利息。随后刘某铸与唐某升签订和解协议,分期履行,每月10日之前偿还货款5000元。在2014年10月份、11月份,唐某升不但分文未还且再次“人间蒸发”。
    吴法官说:“唐某升是典型的老赖,打电话不接,发短信不回,长期不在家里住;其名下银行卡里根本没钱,执行难度大,他是在故意拖延履行时间以达到逃避执行的目的。”

 

布控拘“老赖”  和解促执结

 

    2014年11月下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涵江法院将包括唐某升在内的29名“老赖”交由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实施布控。
    1月28日早上,涵江公安分局向涵江法院致电称,该局民警通过公安网络平台获知唐某升入住莆田市某高档宾馆,并已将其抓获,现已在萩芦派出所做调查笔录。涵江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立即调动“雷霆小组”前往交接。
    考虑到临近年关,若将被执行人送至拘留所关押十五天,期满释放后被执行人唐某升仍可能继续“跑路”,仍然无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于是,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调解室,对此案进行和解。慑于法律威严,唐某升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一次性支付货款5万元了结此案。
   申请执行人刘某铸领款后感慨万千,“真没想到,我苦寻两年无果,法院启动公安布控,一个多月就帮我要回了钱,终于有钱过好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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