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护令 向家庭暴力说“不”
事发涵江,男子酒后殴打妻子,经调解家庭破镜重圆
【发布日期:2015-01-23】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蔡林莉】
核心导读:因常遭受丈夫吴炜殴打,妻子李燕玲起诉要求离婚,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近日,涵江区法院依法发出人身保护令,裁定禁止丈夫吴炜殴打妻子李燕玲,如果违反,法院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或者拘留。
恋爱结婚,酒后殴打妻子
吴炜与李燕玲自由恋爱多年后,于1998年5月登记结婚。次年4月,女儿小桐出生,第三年9月儿子小华出生。婚后,家庭生活其乐融融。自儿子出生后,李燕玲发现吴炜开始喜欢喝酒,经常三更半夜醉醺醺回家,意见稍有不合便对妻子进行殴打。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李燕玲经常躲在亲戚、朋友家中,不敢回家。 今年10月份,吴炜再次酒后无故殴打李燕玲,李燕玲向派出所报案,并于次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丈夫吴炜离婚,还向涵江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
妻诉离婚,丈夫认错要求谅解
面对妻子李燕玲的起诉,吴炜表示不同意离婚,双方经自由恋爱,感情甜蜜,已生育一对子女,组建家庭不容易。自己虽然偶尔会殴打妻子,但每天也起早贪黑赚钱养家,因生活压力较大,才会酗酒后作出傻事。 法院考虑到两人已结婚十几年,并生育一对儿女,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且李燕玲是第一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承办法官耐心做着双方的调解工作,对吴炜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实施家庭暴力给家庭带来的不良后果,以及殴打妻子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吴炜认识到错误,并当场出具一份保证书,保证不再酗酒,不再殴打妻子李燕玲,希望李燕玲能再给他一次机会。
发保护令,力促破镜重圆
法官还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书,明确了“禁止被告吴炜殴打原告李燕玲。”在发出人身保护令后,承办法官又与当地派出所和村委会取得联系,告知人身保护令的内容。 发出“人身保护令”10天后,李燕玲来到法院,称其丈夫已有悔改之意,她决定再给他一次机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在后来的回访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李燕玲与吴炜的夫妻关系比以前更融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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