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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兽养父强奸养女8年 被判11年半
【发布日期:2014-11-14】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通讯员 林婷)在长达8年的时间里,多次威胁、哄骗强奸自己的养女,养女忍无可忍下由老师陪同向公安机关报案。近日,这名禽兽不如的父亲被涵江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一审判处有期刑11年半。
    陈某,41岁,是梧塘镇一农民。2003年间,陈某在所在所居住村的村口一棵老树下捡到一约2岁的女孩(1999年出生)并收养。据了解,自2007年至2012年上半年间,陈某为满足性欲多次在其家中,趁无人之机与养女发生生殖器的接触。2012年下半年的一天,陈某在家中趁无人之机脱下强行与养女发生性关系。事后还威胁养女不得将此事告知他人。此后,陈某每周都强行与养女发生性关系1-2次。今年2月23日凌晨,陈某趁其妻子熟睡之际,又爬至养女的床上再次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隔天下午,养父又趁家中无人之机,将养女按倒在床上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同日,现年已15岁的养女因无法忍受养父的禽兽行为,向老师诉求,在其老师的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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