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平安莆田
酒后驾摩托车 3“醉猫”被刑拘
黄石派出所凌晨突查酒驾,抓获3名酒后驾车嫌犯
【发布日期:2014-03-21】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方碧云】
    酒后不驾车,驾车不饮酒。“酒驾入刑”早已深入人心,但很多饮酒者往往抱着侥幸的心理,以为酒后驾驶摩托车可以逃避检查,蒙混过关。这不,三名酒后驾驶摩托车的男子将为此付出刑罚的代价。3月19日晚,黄石派出所在黄石镇涵黄公路灯控路口、七天手机城路口等地抓获三名涉嫌危险驾驶的犯罪嫌疑人黄某(男,38岁,莆田人)、刘某(男,38岁,云南省人)、陈某(男,26岁,贵州省人)。
    经查,3月19日22时许至20日凌晨,黄某、刘某饮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陈某饮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被黄石派出所巡逻民警查获。民警现场用酒精呼吸器对黄某、刘某、陈某进行测试,该三人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均超过80毫克。经过血液检测,该黄某、刘某、陈某三名嫌疑人血样中乙醇(酒精)含量分别为394mg/100ml、104mg/100ml、336.50mg/100ml。经对犯罪嫌疑人黄某、刘某、陈某进行讯问,该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黄某、刘某、陈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