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不驾车,驾车不饮酒。“酒驾入刑”早已深入人心,但很多饮酒者往往抱着侥幸的心理,以为酒后驾驶摩托车可以逃避检查,蒙混过关。这不,三名酒后驾驶摩托车的男子将为此付出刑罚的代价。3月19日晚,黄石派出所在黄石镇涵黄公路灯控路口、七天手机城路口等地抓获三名涉嫌危险驾驶的犯罪嫌疑人黄某(男,38岁,莆田人)、刘某(男,38岁,云南省人)、陈某(男,26岁,贵州省人)。 经查,3月19日22时许至20日凌晨,黄某、刘某饮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陈某饮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被黄石派出所巡逻民警查获。民警现场用酒精呼吸器对黄某、刘某、陈某进行测试,该三人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均超过80毫克。经过血液检测,该黄某、刘某、陈某三名嫌疑人血样中乙醇(酒精)含量分别为394mg/100ml、104mg/100ml、336.50mg/100ml。经对犯罪嫌疑人黄某、刘某、陈某进行讯问,该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黄某、刘某、陈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