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
“两会”传真:设立市级妈祖信俗“非遗”保护基金
【发布日期:2012-01-09】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黄凤珍 林红霞】

    理由:文化遗产刻录着中华民族在长期历史进程中形成的价值观念和审美理念,是民族悠久历史的稀世物证,是文化延续和传承的重要载体。保护文化遗产就是保护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发展的文化根基,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莆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确定的城市性质为“湄洲湾港口城市,世界妈祖文化中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第五条第三点规定:“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社会捐赠和赞助的政策措施,调动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专项资金”。《莆田市加强妈祖信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第三章第二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设立妈祖信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
    唐炳椿等代表提出《关于设立市级妈祖信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金的建议》,建议:由市财政局每年在预算中切出2000万元,设立市级妈祖信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金,基金同时接受境内外捐赠,并用于:妈祖信俗项目的保护和研究;妈祖信俗珍贵资料和实物的征集和收购;抢救濒危的妈祖信俗具体项目;对妈祖信俗传承人的培养和补助;对妈祖信俗传承单位的资助;妈祖信俗保护的其他事项。专项资金应当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