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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仙游医保缴费基数上调
【发布日期:2011-12-22】 【来源:】 【阅读:次】【作者:李金春】

  昨日记者从仙游县医保获悉,从明年起,居民医保缴费基数将上调,由去年社会平均工资24654元/年提高为27813元/年,这意味着仙游财政将对城镇企业职工医保的补助力度加大,参保人员将得到更多实惠。
  据介绍,仙游县2012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审缴费12月已经开始办理,并于1月31日结束,尚未缴费的参保人员应尽快到县医保中心办理年审手续。年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所有参保单位缴费率均按年工资总额的7.3%缴纳,其中0.3%为商业补充保险金,年工资总额即统计口径的年工资总额,包括地区补贴和奖金等,以2010年12月份工资加上2011年1-11月工资之和为标准,执行的工资标准是2011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即27813元/年,比去年的标准24654元提高3000多元。
  据介绍,对今年提前退休人员按在职职工同样标准缴费。提前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享受同年龄段在职职工同等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参保龄后方可享受退休不缴费待遇。对三资企业、私营福利企业等非公企业职工工资无法确认的,统一以年工资不低于24000元为缴费基数,民办学校职工参保年工资标准为未定级2.4万元,中教三级2.6万元,中教二级2.8万元,中教一级3万元,中教高级3.2万元。
  对单位停薪留职、停职人员(包括单位内停人员)缴费基数暂按27813元X110%=30594元,若中断的参保人员要续保,暂按3094元为基数缴清停保期间的单位和个人缴费金额。各单位中有买断工龄、辞职参保职工,若要继续参保,应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资总额暂按上年度全市平均工资27813元X9.3%缴费,费用由个人自付。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由县医保中心审核后,上缴县医保中专专户,由县医保中心统一发送到地税部门,具体缴费按27813元/人X9.3%=287元,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50周岁(1962年1月1日),女年满40周岁(1972年1月1日前出生),以上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
  据介绍,从今年起,仙游医保基金全部由地税部门征收,不再汇入县医保中心账户。县医保中心主要负责对所有参保单位或个人基金审核,医保金由地税部门征收,包括单位缴费、个人缴费、高额补充医疗保险费、工伤、生育保险金等,并由地税开具票据。行政机关、全额事业单位及医保金,由县财政核拨的单位缴费,继续由县财政直接预算到各单位,各单位按季度向县财政申请用款。由财核拨医保金的单位,实行一次年审,按季度缴费原则进行上缴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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