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
莆田城乡生态环境逐步提高
【发布日期:2011-11-18】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卓智鸿 通讯员 张俊飞】
    晚报讯 最新调查数据表明,近年来我市城乡生态环境逐步提高,这是记者昨日从莆田调查队了解到的。
    据调查,截至“十一五”期末,全市拥有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省级森林公园7个、省级有机食品基地4个、省级生态乡镇8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个。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2007年75.2%提高到2010年96.5%,城市污水处理率由2005年63.0%提高到2010年78.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由“十五”末的36.1%提高到2010年 43.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十五”末6平方米提高到2010年11.5平方米;小城镇建设扎实推进,启动了4个省级和5个市级试点镇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与此同时,我市还继续实施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和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工程,“十一五”期末,我市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农村改水累计受益人口271.43万人、受益率99.9%,农村自来水受益率97.1%,累计农村改厕55.1万户、无害化卫生厕普及率89.8%,建成农村公路路面硬化里程1751.38公里,实现“村村通硬化公路”。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