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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超英辞去市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于南生代理检察长职务
【发布日期:2011-10-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林红霞)昨天上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鉴于吴超英工作调动,会议决定:接受吴超英辞去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和市五届人大常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会议决定: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于南生代理检察长职务,报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此外,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免去林文荣的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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