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意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降低废物排放,提高资源利用率,近日,我省公布了“十二五”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单位(第一批)名单,我市有2个城市、3个园区以及多家企业列入试点行列。 从名单上看,莆田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和仙游县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县是以“试点城市”进入试点名单,莆田市秀屿国家级木材贸易加工示范区、仙游县台湾农民创业园和仙游县循环经济改性塑料产业园则是以“试点园区”进入试点名单,除此之外,英博雪津啤酒有限公司等企业则是以“试点企业”进入试点名单。根据规定,各示范试点单位将成立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门机构和具体实施单位,将示范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编制实施方案,抓紧制定分阶段工作计划,落实各项责任和任务,加快组织实施。特别是抓好技术攻关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协调解决示范试点工作需要的各项建设条件。同时,示范试点单位要认真建立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加强资源环境核算,从主要原材料、能源、水资源等方面开展全面的能源和物料平衡分析,对资源产出、利用效率、废物产生排放水平与国内同行和国际先进水平进行全方位比较,找出发展循环经济的差距。 为了鼓励和扶持各示范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通过评估的示范试点单位将予以授牌和表彰奖励。如果示范试点单位申报国家及省级循环经济重点项目,还将优先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我省就已积极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工作,2005年、2008年先后从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纺织等行业和领域遴选了一批企业、工业园区和城市,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十二五”期间,为继续推进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工作,我省重新确认一批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单位,从不同类型、不同层次,进一步探索和拓宽示范试点的领域和范围,将从整体上带动和推进全省循环经济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