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鼓励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安排500万元发展资金
【发布日期:2011-09-16】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开丙)我市财政加大对文化事业投入力度,对列入省级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的33个项目给予补助5万元/家,共投入165万元;对列入省资助的“农家书屋”给予补助2000元/家、对列入省补助困难地区的给予补助1000元/家,共补助56.4万元建成338家“农家书屋”;从今年起每年统筹安排莆仙戏传承保护发展专项补助资金300万元;积极鼓励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今年安排500万元用于创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资金,以后每年还将在第三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大力弘扬妈祖文化,一次性拨付300万元用于《妈祖》电视剧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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