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的《谁出卖了我家的户口本信息》一文,报道了今年3月下旬,市民陈女士在市区后巷街购买了一个热水器,一台冰箱及一台洗衣机,当时,商家说因为洗衣机的价格非常低廉,无法享受家电下乡产品补贴,而陈女士购买的热水器及冰箱可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于是,陈女士向商家提供了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并享受了政府的补贴。而今年7月份,陈女士来到市区看中一款可以享受家电下乡补贴的电视机。当陈女士持着户口本及身份证来到该商场准备领取补贴时,工作人员却告诉她,她家的户口本不能再享受补贴了,因为她家已经用这本户口本购买过两台电视机、两台洗衣机及其它电器。此事让陈女士匪夷所思,同时,她也怀疑是某品牌电器专卖店盗用了她家户口资料。 昨日,记者再次联系了某品牌电器专卖店的一业务员。对方告诉记者:“经查,我们只利用她家的户口信息享受一台电视机的下乡补贴,而这户口本里的其它电器补贴不是我们做的,我们已经与陈女士联系过了,并提出解决方案,即退还给她相应的补贴费,可她说要跟家人商量一下。”同时,该业务员还说:“别的地方(电器店)也有出现这样的问题。” 陈女士表示她已向工商部门投诉此事,并要求该店赔偿损失。同时,陈女士也想通过晚报提醒农民朋友,要保管好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信息,以免让不良商家钻了空子。 晚报记者 小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