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帮你问
【发布日期:2011-10-3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市民王先生:我有一亲戚上个月在福州住院,查出为癌症,做手术共花了10万多元,其在福州已报完第一次补偿金。想请问一下,第二次医疗大病要到哪个政府部门去登记?等到什么时能报医药费?要交哪一些资料? 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大病二次补偿一年度一次,时间一般为第二年度二月份,由市卫生局统一结算、汇总后通知符合二次补偿对象,由当事人或直系亲属提供相关材料及建行开户帐户号等,在公示确认没问题后,4-5月将二次补偿款转到补偿对象帐户。详情可向市新农合中心咨询。
市民周先生:我是平海镇人,长年在外打工,5年前捡到一个女儿,她身带残疾,至今未上户口,现在想要上户口,请问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市民政局:当事人捡养一个女儿,需要派出所开具捡养证明,村社查看当事人是否有抚养能力。由于没有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当事人若要为女儿上户口,必须要把孩子送往福利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然后才能给孩子上户口。 晚报记者 杨美钦
读者来电:请问工厂自建的宿舍楼,所交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怎么计算?另外,租赁与自有的土地,各要交什么税,怎样计算呢? 市地税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费是根据纳税人的企业类型、实际生产、经营、房屋及土地的用途、房产原值、土地等级税额等计算的,请你提供详细的涉税资料向主管地税机关咨询。
市民来电:我们夫妇已生育了两个孩子,请问落实节育措施除了结扎还有别的途径吗? 市计生委:若是生育两个孩子后,落实节育措施应该首选结扎。工作实践表明结扎是最安全、有效的节育措施。若有医院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证明不宜结扎的,可以采取上环等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市民来电:我们公司9月份发放的是8月份的工资,请问是否适用新税法? 市地税局:凡9月份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由扣缴单位申报入库,均应适用新税法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你们公司在9月份发放工资、薪金并代扣税款,不管发放的是哪个月份的工资、薪金,均应适用新税法规定的减除费用标准(3500元)和税率表。 即9月份发放的8月份工资也应该是按新税法扣税。 晚报记者 小路
市民陈女士来电:我和蔡某从相识到结婚才短短数月,婚后我发现蔡某嗜酒成性,存在严重的暴力倾向,我曾被打伤住院,他也因家庭暴力而被处以十五日拘留的行政处罚。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提出离婚,法院能否一次性判离? 律师:这种情况下只要陈女士收集包括自己被家暴的病历、医疗发票、公安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街坊邻里的相关证明等,作为离婚证据,法院是会支持陈女士的要求的。 晚报记者 林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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