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的法治脉络中,每一个行政争议的解决,都关乎着民众的切身利益与社会的和谐稳定。近日,晚报记者在涵江法院,见证了一场因强制拆除养猪场引发的行政赔偿案件,如何在府院联动下,从剑拔弩张走向握手言和,成功化解民忧。 养猪场强拆引纠纷,司法程序起波澜 原告魏某在某乡经营着一处养猪场,以此为生。然而,被告某乡政府却以养猪场违建为由,将其强制拆除。魏某愤而诉至涵江法院,请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法院判决强拆行为违法后,魏某向被告申请行政赔偿,却遭到拒绝。此后,他向某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县政府虽撤销了不予行政赔偿决定,但被告重新作出的赔偿决定仍未能让魏某满意。无奈之下,魏某再次将被告告上法庭,双方矛盾不断激化。 联动调解破僵局,多方协作寻转机 案件承办法官深入研判后意识到,单纯的判决无法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反而可能让双方关系更加紧张。调解过程中,原告因赔偿数额问题情绪激动,期望颇高;被告则对赔偿范围和标准存疑,担心赔偿不当被追责,双方僵持不下。此时,承办法官发现原告儿子情绪较为稳定且有调解意愿,便转变思路,先对其释法析理,动员他劝说原告提出合理赔偿数额。同时,考虑到某县司法局曾受理涉案行政复议,对案情熟悉,法官邀请其工作人员参与调解,共同做被告思想工作,争取适当增加赔偿数额。 携手促成和解局,案结事了暖民心 在涵江法院与某县司法局的协同努力下,局面逐渐打开。双方最终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签订调解协议,原告也向法院申请撤诉,这起久拖未决的行政赔偿案件得以圆满化解。这一案例不仅是府院联动成功化解行政争议的生动实践,更体现了司法机关以实质解纷为导向,追求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不懈努力。涵江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该院未来将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也将继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将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审判全程,切实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