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李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判决生效。被告人张某被依法判处拘役五个月,被告人李某则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回溯至 2024 年 5 月底的一个凌晨,张某、李某与王某(另案处理)三人闲来无事,在街上闲逛并寻觅盗窃目标。当他们发现一辆男士机车后,当即决定实施盗窃。三人分工明确,张某负责点火解锁,李某负责望风,王某则用手机提供照明。短短几分钟,他们便成功将机车盗走。次日,被害人发现机车失窃后立即报案。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调查,通过监控录像顺藤摸瓜,很快将三人捉拿归案。 经查明,被告人张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涉案财物价值近五千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务必妥善保管车辆,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监控覆盖的区域,若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报警。公众也需提高警惕,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切不可因疏忽大意而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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