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吴林玉 通讯员 林一群 黄凌)3月18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城厢大队在路面巡查时,发现一位老人在路边摆摊售卖水果。经执法人员现场了解得知,老人因家中水果产量过多,家庭经济不宽裕等因素,才在路边售卖以贴补家用。执法人员并未简单粗暴采用罚款的方式,而是帮老人将摊位挪至不影响交通的安全区域,并耐心向老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及由此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老人深受感动,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 这种罚教结合、宽严相济的方式,既纠正了违法行为,又让当事人感受到执法温度和治理善意,避免矛盾冲突。“轻微不罚”并不意味着执法不严,而是在法有所依的基础上,给予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的机会。针对摆摊设点这一行为,当事人如果积极配合执法、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且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执法人员会要求当事人作出承诺并及时予以整改,同时给予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为确保该举措有效实施,城厢大队还建立了后续跟踪回访机制,对轻微不罚的当事人定期回访,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推动执法效果从“个案警示”向“长效规范”延伸。下一步,城厢大队将持续深化“柔性执法”理念,加强学习研究福建省交通运输领域“轻微不罚、初次轻微不罚”清单,把法治温度贯穿于执法的每一个环节,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实现情理与法理之间平衡,使群众对交通执法工作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